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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审计局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关于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

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4-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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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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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关于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

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4827日在石家庄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

石家庄市审计局局长 王建敏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现将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三年新冠疫情防控转段后经济恢复发展的一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锚定经济总量过万亿、实现弯道超车的奋斗目标,解放思想、奋发进取,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全市经济实现稳快增长,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呈现良好态势,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美丽省会城市迈出坚实步伐。

——坚持精准施策,全面激活发展动能。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强化政策支持与财力保障,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不折不扣落实各项奖补政策,支持两大产业率先突破千亿,主导产业集聚成势;抢抓超长期特别国债、新增地方专项债等重大机遇,充分发挥拉动投资作用,深入谋划推进重大项目落地落实;着力提振消费,发挥财政促消费稳投资作用,保持支出强度;推出127条优化营商环境创新举措,以营商“加速度”打造发展“强磁场”。

——聚焦公共服务,民生福祉日益增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加大投入力度,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脱贫群众收入稳步增长;社会保障全面增强,深入落实就业优先战略,支持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实施义务教育扩容提质工程,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健全公共卫生体系,落实各项医疗惠民政策;推动生态环境改善,强化污染防治,修复废弃矿山,开展国土绿化;统筹推动灾后恢复重建,防灾减灾救灾体系不断完善;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撬动作用,支持“6+2+2”等城市更新项目顺利实施,全面提升宜居水平。

——全面深化改革,管理效能不断优化。推进财政体制改革,财政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益持续提升。紧扣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和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要求,加快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积极围绕促进重大政策落实、重大建设项目落地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保障民生福祉、权力规范运行开展审计,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深化改革,破解难题赢得主动,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

——坚持问题导向,常态化推进审计整改成效明显。积极建立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审计整改总体格局,健全长效机制,一体推进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与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相关县区、部门单位(本报告涉及的县级行政区统称县)认真落实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措施,逐项对账销号,“治已病、防未病”效果更加明显。持续深化人大、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审计等各类监督的贯通协同,强化审计成果运用,促进重大政策落地生根,促进公共权力规范运行,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

一、市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2023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733.28亿元、支出总计714.08亿元,结转下年19.2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477.62亿元、支出总计431.18亿元,结转下年46.44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1.23亿元、支出总计0.77亿元,结转下年0.46亿元;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总计465.9亿元、支出总计174.12亿元,年终结余291.78亿元。

对市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以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裕华区、新华区等7县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关注了财政收入组织、财政资金使用、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财政资源统筹、债券管理使用等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 财政收支管理不够严格,财政资源统筹推进不深入。一是收入征缴不到位。10个部门和单位应缴未缴资产处置收入、利息收入等3.28亿元;3个单位存在城建收费4675.79万元未征收到位的问题;5县应收未收城建收费、污水处理费等1149.46万元。二是财政支出效率不高,违规使用资金现象仍然存在。108个单位493个项目执行率低于60%,预算安排18.02亿元,支出3.13亿元,未支出金额14.89亿元,占预算的82.63%;4县存在虚列支出、扩大开支范围等问题,涉及资金1.93亿元。三是存量资金未有效盘活。22个部门和单位存量资金、结余资金等4954.3万元未上缴财政;6县存量资金5137.76万元未收缴盘活。

(二)预算支出定额标准不科学,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不严。一是支出标准体系建设不到位,未结合实际及时调整预算定额标准。市级“三公”经费2023年实际支出低于年初预算4806.8万元,其中主要为公车运行维护费3741.3万元。目前市级公车运行维护费沿用2019年以前定额标准,支出标准长期未根据实际调整导致预算编制不精准、预决算差额较大,与当前从严从紧安排“三公”经费和过紧日子要求不符。二是超需求申领预算,造成资金沉淀。3个部门及下属单位未对支出进行合理预测,预算编制较大,将花不完的预算资金通过提前付款延后消费方式列支。三是应当由政府直接履职的事项由第三方完成。2个部门将应直接履职的方案编制、档案管理和配合考评及对外联系等工作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由第三方完成。

(三)财政资金分配不及时,预算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一是部分预算分解下达不及时。2个部门6个项目40.08亿元的支出预算未按规定在6月末前细化到具体单位和项目,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预算到位率,影响财政资金统筹安排使用。二是预算编制不科学、预算调整率较高。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不完整;由于年初城建项目不明确等原因导致8个部门94个项目预算调整率大于50%。三是预算编制不规范不细化。1个单位将全部水电费48万元在项目经费中编报、4个单位在专项公用经费中编报劳务费预算453.86万元,超范围编制增加预算监督管理难度;1个单位2023年打包编制项目预算1亿元,未按要求细化到具体项目。

(四)转移支付管理存在短板弱项,财政资金效益未充分发挥。对转移支付资金进行了重点关注,审计抽查发现:一是市级转移支付优化整合不到位。应在一般转移支付整合安排的市级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支出1145万元,在专项转移支付进行了列支;2项转移支付直接通过部门对下拨付资金226.5万元,加大了地方财政统筹整合难度。二是部分转移支付分配下达不及时不规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对县区专项转移支付提前下达比例较低,市财政局年初安排的非据实结算项目预算金额12.53亿元,仅提前下达7.21亿元,占比57.56%;由于主管部门资金分配方案确定较晚、审核把关不严,市级养老服务体系奖补资金等2项对下转移支付资金1125万元下达不及时,中央儿童早期干预资金等4项转移支付资金超范围、超标准分配发放441.01万元。三是转移支付资金未支出。截至2023年底市级转移支付资金结存在县级财政及主管部门1.91亿元,其中含2022年资金5357.67万元。四是绩效管理存在缺陷。2县部分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不完整不合理、自评不真实,未能有效发挥引导作用;1个部门未按规定向市财政局提交市级转移支付的执行情况绩效评估报告。

(五)政府专项债券使用效率不高,项目审核管理不严。一是前期准备不足、项目进展缓慢,专项债券资金绩效发挥不充分。1个单位1个专项债券项目建设进展缓慢,截至年底支出进度仅为2.65%,未支出9734.6万元;1个单位2个专项债券项目资金未按照要求时限完成支付,截至2023年5月结存资金2212.1万元;1县应配套未配套专项债券项目资本金1.52亿元。二是专项债券资金项目审核管理不严。市财政局对专项债券项目入库信息审核不到位,1个单位上报专项债券项目前期手续情况不实;1县1个2021年专项债券项目申报时未取得环评批复;1县1个专项债券项目变更设计未履行变更审批手续。三是专项债券资金使用不合规。1个单位为完成支付进度提前支付债券资金1189.74万元;3县存在违规将专项债券资金用于经常性支出174.02万元、未按审批要求使用资金84.56万元等问题。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23年下半年以来,重点审计了25家一级预算部门,对市级144家一级预算部门的数据进行了处理和分析,根据大数据分析出的207条问题线索,对24家一级预算部门及56家下属单位数据分析结果进行了重点核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门预算管理工作不扎实。一是预算编制不完整。5个部门或单位未将补助资金、事业收入等2047.72万元编入当年预算;6个部门未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241.63万元。二是预算编制不科学。3个部门未参考上一年预算执行或项目收支实际情况编制预算,导致项目资金无法支出。三是预算执行不严格。3个部门和单位无预算支出临时工工资、法律服务费等196.69万元;7个部门和单位扩大开支范围69.08万元;1个单位违规将项目工程款从零余额账户转入实有资金银行账户6087.09万元。

(二)未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一是绩效目标设定不科学不规范。21个部门和单位67个项目存在绩效文本不完整、绩效目标未量化、指标值确定依据不符合要求等问题,不利于绩效管理。二是绩效评价结果质量不高。9个部门和单位39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不真实或无依据;2个部门和单位4个项目财政复核与实际不符,预算执行率为0,市财政局复核得分仍为90分及以上。三是绩效监督管理不严格。6个部门和单位8个项目未开展绩效评价或绩效目标未如期实现;1个部门1个项目1002.85万元预算编制未充分利用绩效评价结果,导致资金使用效益较低。

(三)依法理财依规决策意识不强。一是法院、检察院涉案款物管理不够规范。1家法院和2家检察院在往来科目核算收入641.66万元;同时1家法院还存在未按规定退付执行款71.46万元的问题。二是政府招标采购管理亟需加强。3个部门未按规定履行政府采购程序或未按规定方式采购,涉及项目资金290.92万元。三是未及时支付工程款。6个部门和单位存在未及时支付工程款、设备款等资金的现象。

(四)会计基础工作不够规范。一是违反财经纪律现象仍然存在。1个部门对下属单位监管不严,下属单位存在公款私存340.16万元的问题;1个单位后勤物资管理不严,物资白条出库36.95万元。二是往来款长期未清理,造成财政资金安全风险。抽查发现2023年底5个部门和单位往来款长期挂账648.36万元。三是财务管理工作不够规范,内控制度不健全。3个部门工会经费未设专账核算;10个部门和单位内控制度不健全,未制定内部审计等相关制度。

(五)习惯过紧日子意识有待加强。一是个别单位存在两费及福利费等列支不规范的情况。1个单位2021年在未缴纳单位人员工会经费的前提下当年列支福利费2.54万元;1个单位违规报销交通补贴0.78万元;3个部门的下属单位及市残联存在超预算支出福利费、无预算支出会议费、超范围列支培训费等问题,涉及10.95万元。二是无计划列支培训费。3个部门和单位无培训计划支出培训资金41.81万元。三是公车管理制度落实还需加强。1个单位未经审批配备更新公务用车4辆;4个部门和单位公车管理不规范,存在未加装卫星定位系统、未实行“三化”管理、租车未选择定点企业等情况。

三、重大项目建设和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统筹考虑市委、市政府重要决策部署,将重大项目建设情况和重点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作为审计关注重点,主要涉及重大投资项目、矿山综合治理、民生工程等项目建设情况和就业、保障性住房、教育、医疗、养老5项民生资金情况。

(一)重大项目审计情况

1.重大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主要围绕我市城市更新重大投资建设项目,聚焦民生热点,紧盯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与决算、工程建设管理等环节,审计了高铁商务区中央绿色体育公园项目、维明大街景观改造提升工程、石家庄市滹沱河生态修复工程PPP项目(中华大街至藁城城区东)等重点投资项目,审核资金60.44亿元。在财政评审的基础上促进节约财政资金3890万元,审计发现部分建设项目存在基本建设程序执行不严、工程招标投标环节违规、项目管理不规范、多计工程价款等问题。

2.矿山综合治理审计情况

审计了3县矿山综合治理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监管不力。3县分别存在10家矿山企业未足额预存土地复垦费、欠缴水土保持费合计467.12万元,29个矿山治理工程项目未经批准开工建设等问题。二是矿山治理目标任务完成不到位。2县7个项目及2家矿山企业未按要求进行矿山治理;1县2022年未开展责任主体灭失矿山治理工作,涉及矿山252个;1县将11个不符合条件的矿山申报了整合重组。三是管理制度不健全。2县未编制非煤矿山综合治理规划、未按要求建立土地复垦监测制度;1县未能按期完成矿山整合重组实施方案编制工作。

3.民生工程审计情况

围绕促进保障民生福祉,推动民生改善与经济发展良性循环,对部分部门以及部分县的民生工程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重点关注。一是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1县改造项目涉及69个标段未按规定进行竣工财务决算;1县拖欠工程款186.46万元;1县未对3034.86万元的老旧小区改造设备采购进行合同履约验收。二是农村厕所提升工程。1县存在31座农村公厕建设与规定标准存在差距、261座公厕未及时进行财务竣工决算问题。三是精准助残服务工程。1个部门在预算资金充足前提下只对听力残疾儿童进行了救助,收到的省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44.4万元仅支出34%,未覆盖其他残疾儿童群体实现救助服务应享尽享;1个主管部门监管不到位,1县违规提前拨付儿童康复救助资金15.87万元,涉及机构20家、残疾儿童129名;3县未将16名失业残疾人纳入就业困难帮扶范围;1县未向128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四是文化体育惠民工程。市全民健身中心项目(游泳馆)完成竣工决算后结余资金及利息收入92.34万元未上缴财政;1个部门对全民健身设施资产监管不到位,2023年采购的907.92万元健身器材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

(二)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1.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审计情况

7县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专项资金审核监督管理不严格。6县向不符合条件的机构或人员发放就业补助资金及失业保险基金154.48万元;4县创业担保贷款审核监管追偿不力,存在未按规定流程办理贷款、向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贷款、逾期贷款本息未收回等问题。二是就业工作推进过程中管理不到位。6县未对1045名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动态管理;4县260个公益性岗位或劳务派遣人员管理不规范;3县缺乏配套制度或出台文件不符合实际;5县未按规定做好信息公开。三是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监管有待加强。4县监管不力,存在2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虚开增值税发票172.96万元、4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违规开展业务、5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未为派遣人员缴纳社会保险或拖欠工资等问题。

2.保障性住房审计情况

围绕配建政策落实、配租公平公正,对保障房房源配建、公租房房屋配租和补助资金监管使用情况进行了重点关注。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保障房配建政策落实不到位。1个单位对应配建未配建保障房的4个商品房项目易地配建金未收缴到位。二是保障房管理不规范。1个部门违规将未腾退的公共租赁住房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任务;未及时督促各区取消不符合条件的167名承租人保障资格。三是租金收缴不及时。1个单位未及时收缴逾期六个月以上的135户承租户租金561.19万元;未及时清退拖欠房租的承租户212户,清退后造成租金核销损失270.43万元。四是“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资金”监管审核不严格。2县未根据建设进度审核奖补资金,违规审核通过了2个已封顶但未竣工决算的新建租赁住房项目单位提交的资金解冻使用申请1367.72万元;1县违规将1个资金运转不正常项目评为优级项目,提前解冻使用奖补资金506.26万元。

3.教育、医疗、养老等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2023年下半年以来,围绕推动民生保障和改善,促进民生领域各项政策落实落地落细,对部分部门和单位以及部分县的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重点关注。一是职业教育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1所学校在免学费政策实施及助学金认定过程中违规要求学生提供家庭经济困难证明;2县应发未发89名学生“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13.35万元,1县晚于规定时间发放补助77.25万元。二是卫生健康资金管理使用情况。1个部门未对新生儿出生缺陷干预工程项目、14周岁女孩免费接种HPV疫苗项目等6项市级转移支付资金制定具体项目管理办法。三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2县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一次性建设补贴发放不规范,其中1县少拨付3家中心18.69万元、1县提前拨付2家中心51.66万元;1县未按规定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进行公示。

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重点围绕洪涝救灾和灾后重建项目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优化营商环境进行了审计。

(一)洪涝救灾和灾后重建项目资金跟踪审计情况

对市本级和12县救灾和灾后重建项目资金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审计过程中,延伸调查了67个乡镇、98个村(街)的188户灾民,实地查看了64条水毁道路、25座桥梁、13所学校幼儿园、36个水毁灾损水利工程设施、6个农业项目的修复建设情况,通过审计通报、约谈提醒、督导检查等措施,建立了发现问题、及时反馈、迅速整改的全程跟踪监督运行机制。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3县7个项目推进缓慢、管理不严,存在未及时开工建设、未按时限要求完工以及未批先建等问题。二是3县救灾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拨付不及时,存在过渡期救助资金未足额或超时限发放以及未按规定张榜公示等问题。三是4县未按项目进度支付工程款、合同签订存在缺陷。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审计情况

3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情况进行了审计,涉及118个项目,资金5.3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3县项目资金使用不规范2051.47万元,分别存在将结余资金拨付实体账户、违规提前发放补贴、未及时拨付工程款等问题。二是3县22个扶贫项目管理不到位,存在2个入库扶贫项目由于前期准备不足未实施或停工、6个项目未按规定标准或设计要求施工、2个项目未经竣工验收投入使用、12个扶贫项目形成资产后续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三是2县资产收益收缴分配不规范1780.64万元,存在未及时分配资产收益1410.33万元、未及时督促企业缴纳13个项目资产收益金370.31万元等问题。四是3县就业帮扶及兜底保障政策落实不力,存在公益岗补贴政策更新不及时、未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对贫困人口补贴资金发放不到位等问题。

(三)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情况

对市直部门及部分县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有关政策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7个部门和单位应退未退质量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51.82万元;1县未按规定减免部分服务业市场主体租金63.35万元,惠企利民政策落实不到位;4县部分单位拖欠货款及工程款2233.37万元。

五、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在审计中重点关注了企业、行政事业、自然资源等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2023年下半年以来,对7家市属国有企业和1家下属企业以及高新区1家企业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企业运营及风险防控方面。一是企业经营风险防控不力。3家企业工程及货物招标采购管理不规范,涉及金额5.18亿元。二是内控管理不严格,执行不到位。6家企业在大额资金运作中未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7家企业未建立物资采购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以及风险控制制度等相关内控制度或工作规则。三是改革任务落实不到位。5家企业清理退出不具备优势的非主营业务和低效无效资产等国企改革工作不到位,僵尸企业处置、压缩管理层级等国企改革工作未完成。

资产管理及保值增值方面。一是部分国有资产运营效率低下,未实现保值增值。4家企业资产管理不善,存在土地、房产闲置未盘活。二是部分资产管理较混乱。4家企业国有资产权属不清,未及时办理相关股权或产权手续等;2家企业392处房产对外租赁未进行资产评估;5家企业应计未计资产造成资产不实。

会计信息质量方面。会计信息不实问题仍然存在,4家企业因财务报表合并范围不正确、会计核算差错等导致会计信息不实5610.3万元,具体为1家企业多计资产832.45万元,2家企业多计收入4474.84万元,1家企业多计成本费用303.01万元。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25家市级一级预算部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国有资产基础性管理工作较为薄弱。1个部门未及时修改完善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其下属单位未全面掌握2023年全年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上缴及欠缴情况;15个部门和单位少计漏记4处房产、1010.57万平方米土地、2121.14万元设备物资或无形资产等;4个部门或单位未定期对资产开展清查盘点;2个部门未及时对已处置或划转走的5396.13平方米房产及土地进行账务处理,1个单位未将划转来的市政工程项目形成的资产16.69亿元登记入账;1个部门1.56万平方米办公用房未办理权属登记;2个单位2处房产长期闲置。二是工程项目完工后未及时移交或计入资产。1个单位在建工程未入账2.36亿元;3个部门工程项目完工后在建工程未转公共基础设施或固定资产32.06亿元;1个单位2条已完工公路未办理资产移交手续,涉及投资额4.18亿元。三是违规使用和处置资产。4个部门或单位存在未经审批或未经评估出租以及无偿出租出借等问题,具体为2个部门未经审批出借人防工程、处置仪器设备等,2个部门或单位未经评估出租2.38万平方米房屋,2个部门无偿出借1032.05平方米房产。四是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1个部门1个项目重复部署致使财政资金损失浪费,3个项目未按期完成,2个项目保修期未按规定设置,均不足两年;1个单位信息系统建管成效不佳,存在功能不完善、违规后台更新修改数据等问题。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按照审计统筹原则,重点关注了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耕地保护制度落实不严格。2019年至2022年8县高标准农田项目建成区域内出现撂荒现象,10县重复申报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924.56亩;1县高标准农田后续管护不到位;2县存在闲置基本农田或耕地、非耕地占用基本农田等问题。二是未实现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1县存在批而未供土地257.32亩、供而未用土地161.84亩;2020-2021年,我市秸秆离田利用率未达到“18%以上”的任务目标。三是部分地区配套制度不完善。1个部门未根据职能编制本行政区域草原保护、建设、利用规划,市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制定目标不科学;2县分别存在未建立垃圾分类处理制度、未按规定划定污水处理费征收范围等问题。四是林业资金、水污染防治资金管理使用不严格。因项目区域重叠、资金配套不到位以及项目区为耕地等原因,1个部门1个项目未能实施造成资金闲置2061.85万元;1个部门监管不到位,1县未及时将绿化补助资金1578.45万元拨付到位;1个单位使用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2969万元建设的工程项目未按上级要求在2023年开工完工,且县级资金531.8万元未配套到位。

六、审计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2023年7月以来,审计共发现并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24件。其中,移送纪检监察机关10件,移送有关主管部门14件。截至2024年6月,有关部门已办结11件,5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移送事项主要集中在:

政府采购、招投标方面9件,主要表现为未进行政府采购,部分项目存在先施工后招标等行为。二是国有资产管理方面6件,主要表现为部分单位存在违规决策、资产管理不规范、违规出租、土地租金未收取等现象,造成国有资金资产损失风险。三是民生领域方面4件,主要表现为项目单位套取财政资金、违规占用资产等。四是财务管理方面5件,主要表现为部分单位财务管理混乱,虚开增值税发票、少缴税款、私设小金库、未达账项长期未清理等。

七、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

全市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一体推进,不断加大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跟踪督促检查力度,从严从实从细从紧抓好审计整改工作。

(一)对以前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持续监督。组织召开全市审计整改工作调度会,开展审计整改“回头看”,推动问题整改到位。截至2024年6月,对2022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有关县区、部门单位通过上缴国库、统筹使用结转结余资金、加快资金支付进度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440.04亿元,问题整改率95%,制定完善规章制度47项;移送处理反馈事项26起,党纪政务处分8人。

(二)审计整改成效彰显权威高效要求。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逐项整改审计查出问题。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主管领域存在的共性问题加大治理力度,防止屡审屡犯。市审计局进一步压实审计整改跟踪检查责任,提升审计监督效能,审计整改成效明显截至2024年6月,本报告反映的537个问题(涉及金额404.36亿元),已整改354个,整改问题金额287.11亿元。

八、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改革,促进财政资金规范高效使用。严格预算编审,压实主管部门财政资金管理使用主体责任,做实做细优质项目储备,强化资金和项目对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压实财政监管责任,加强预算执行监控,强化预算刚性约束,树牢过紧日子思想,结合实际修订完善“三公”等经费定额标准,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打破基数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加强预算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压减无效低效支出。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加强结转结余等资金统筹,强化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坚持依法依规组织收入,提高收入质量,增强财政可持续性。完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落实动态监管,将绩效评价结果与完善政策、预算安排有机结合,健全绩效问责机制,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

(二)聚焦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进重大政策措施落地见效。积极争取和组合用好专项债、国债和税费优惠、财政补助、融资担保等多种政策工具,全力保障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城市更新、人才引进等决策部署,围绕促消费、稳投资、扩内需、保就业系统发力,增强助企纾困、民生保障、优化营商环境、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政策落实的穿透性。压实压紧重点资金和项目管理责任,加大监管力度,完善政策配套,强化政策执行规范专项资金使用确保把有限的财政资源真正用于壮大实体经济和补齐民生短板

(三)防范化解重点领域突出风险隐患,严格规范权力运行。从保障财政可持续发展出发,着力提高对重大风险的预见、应对、处置能力,紧盯重点领域,加强对政府债务、市属企业、自然资源资产的监督管理,统筹各类资源,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投资风险、企业运营风险等。推进专项债券项目穿透式管理,主动接受各方监督,防范法定债务风险。持续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健全细化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及操作规程,抓好重点环节管控,严格企业财务核算管理,妥善化解企业风险。落实好领导干部资源环境相关决策和监管履职情况的评价标准,压实县区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切实保障粮食安全。聚焦建设工程、国资国企、民生资金等重点领域、关键岗位,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四)切实强化国有资产资源管理,促进安全完整增效。推进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压实资产管理主体责任,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高效利用。持续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和结构调整,加大不良资产清收处置力度,增强国有企业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及时办理产权登记入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夯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基础,优化资产配置,落实定期清查盘点制度,规范资产处置行为,及时盘活处置各类闲置资产,避免国有资产闲置浪费严格自然资源资产的保护和利用,强化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检查,加快生态修复治理,同步推进经济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

(五)持续推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提升审计监督成效。深入落实党中央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要求,被审计单位要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主管部门要强化监督管理责任,把推动整改与完善制度紧密结合,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实现问题真改实改,形成审计工作闭环。突出成果运用导向,促进各单位强化内部控制和内部审计,推进各类监督在深化审计成果运用上相向而行、同向发力,加强督促检查力度,推动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更加权威高效。

本报告反映了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对这些问题,市审计局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依纪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进一步查处。审计指出问题后,有关县和部门正在积极整改,市审计局将加强跟踪督促,市政府将在年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做好各项经济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的指导和监督,依法忠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坚定信心、开拓奋进,锐意进取、勇毅前行,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只争朝夕的使命感、功成有我的责任感,全力冲刺决胜,以“实干兴石、舍我其谁”的担当精神狠抓落实,努力干出不负韶华、不负时代、不负岗位、不负石家庄人民的新业绩,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美丽省会城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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